| 单位名称 |
办事项目 名称 |
项目设立 依据 |
办事对象 |
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办理地址 |
办理条件、 相关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 及收费依据 |
工作时间 |
乐清市 环保局 |
申领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
排污企业 |
污染管理科 |
62572320 |
乐清市环保局四楼 |
乐清市企事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登记表3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各1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三同时”验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污染治理设计方案、近三个月内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监测报告等。 |
1、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2、各片区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污管科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4、现场检查核实 5、领取排污许可证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按市府办统一作息时间 |
乐清市 环保局 |
换发(年审)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
排污企业 |
污染管理科 |
62572320 |
乐清市环保局四楼 |
乐清市企事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登记表3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各1份、近三个月内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监测报告等。 |
1、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2、各片区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污管科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4、现场检查核实 5、领取排污许可证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按市府办统一作息时间 |
乐清市 环保局 |
变更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
排污企业 |
污染管理科 |
62572320 |
乐清市环保局四楼 |
乐清市企事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登记表3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各1份、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核准通知书1份、原法定代表人和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变更的申请报告等。 |
1、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2、各片区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污管科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4、现场检查核实 5、领取排污许可证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按市府办统一作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