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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换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办事指南
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08-04-09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B0602-2008-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申领、换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办事指南

单位名称 办事项目
名称
项目设立
依据
办事对象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 办理条件、
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及收费依据
工作时间
乐清市
环保局
申领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排污企业 污染管理科 62572320 乐清市环保局四楼 乐清市企事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登记表3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各1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三同时”验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污染治理设计方案、近三个月内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监测报告等。 1、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2、各片区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污管科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4、现场检查核实      5、领取排污许可证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按市府办统一作息时间
乐清市
环保局
换发(年审)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排污企业 污染管理科 62572320 乐清市环保局四楼 乐清市企事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登记表3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各1份、近三个月内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监测报告等。 1、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2、各片区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污管科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4、现场检查核实      5、领取排污许可证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按市府办统一作息时间
乐清市
环保局
变更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排污企业 污染管理科 62572320 乐清市环保局四楼 乐清市企事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登记表3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各1份、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核准通知书1份、原法定代表人和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变更的申请报告等。 1、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2、各片区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污管科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4、现场检查核实      5、领取排污许可证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按市府办统一作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