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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环境2005年第十二期
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08-04-10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B0302-2008-00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乐清环境

 

第十二期

(总第164期)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工作动态

全面排查  严加防范  消除隐患

——乐清市环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会议精神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乐清市取缔非法小电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乐清市委、市政府在四都乡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现场会

2005年乐清市水体环境质量状况

开展“一户一册一干部”挂钩结对活动

环保局长接听市长专线电话

乐成环境管理所参与法制宣传、投诉咨询活动

局团总支赴虹桥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

◆环保在行动

我局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污染源行动

工作动态

全面排查  严加防范  消除隐患

——乐清市环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会议精神

126,我局召开全局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就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上,陈利义局长传达国家环保总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国家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有关情况,就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控污染事故提出四点要求:

一、各科室、站、所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任务之一,严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乐清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乐清市处置放射源丢失、辐射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局《乐清市群体突发性环境污染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监测、应急、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

三、立即开展各类重点污染源、放射源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一是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工作,发现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立即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二是加强经济开发区环境监管和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建立地表水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情况通报海洋渔业、水利等有关部门。三是认真做好市长专线及上级交办的环境投诉案件和信息上报工作,一旦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污染状况。

四、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坚决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多发势头,切实做到“五个加强”。一是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严控环境质量变化,及时通报情况。三是加强环境宣传,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陈园月)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环保队伍形象,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具体抓,将任务分解并落实到各处室、站、所,并签订了责任书,在全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依法行政,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有序、高效。按照“严查、严管、严罚、严处”的原则,严厉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二是以民为本,促进作风转变。1、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周”和“学习夜”等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2、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批服务意识,做到为民、亲民、便民;3、开展文明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文明规范化环境监察中队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室计量认证等活动,提升自身形象。

三是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省府办“四条禁令”、市委市府“五条禁令”、“六不准”和《浙江省环保局关于机关工作人员严禁收受各类评审、咨询费的规定(试行)》及《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责任追究若干规定》,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不正之风。

(乐环宣)

乐清市取缔非法小电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5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上级打击取缔非法小电镀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结合乐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打击取缔工作。立足“自打”,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打击力度和打击频次;开展“联合打”,联合法院、工商、供电、公安、供水等职能部门,予以打击取缔;专项行动和日常打击穿插进行,开展“绿色风暴”、“绿箭二号”、“绿箭三号”、“绿箭五号”等拉网式大行动,大造声势,为打击取缔非法小电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艰苦努力,全市共取缔116家非法小电镀,其中,北白象片区56家,柳市片区47家,乐成片区6家,虹桥片区5家,大荆片区2家,取缔非法小电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取缔非法小电镀奖惩制度》规定,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部门进行了奖励。在新的一年里,乐清市环保局将再接再励,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继续对非法小电镀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严格执行“三个一律”,按照《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打击取缔非法小电镀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工作,切实完成工作目标。在上级环保部门及乐清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的打击取缔非法小电镀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成绩。

(乐环宣)

乐清市委、市政府在四都乡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现场会

最近四都乡“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组的预验收。1129日,市委、市政府在四都乡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了两年来的生态市建设经验,要求各乡镇以四都乡为榜样,真抓实干,积极开展创建生态镇工作,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向率先建成全省第一批生态市宏伟目标迈进。

市委书记黄正强、代市长潘孝政作了讲话,市政协主席周必华、市人大党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赵乐强主持会议。

生态市建设开展两年以来,我市的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态经济初见成效,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成效显著,区域性、结构性污染得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

当天,与会人员参观了四都樟岙村生态湿地法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示范工程和畜禽养殖废弃物UBF沼气净化处理示范工程、梅溪村的A2\O法微动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四都乡领导作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工作汇报,福溪乡、城北乡领导作了争创省级生态乡镇典型发言。

潘孝政指出,到2007年,乐清要率先在全国初步建成第一批生态市,这是浙江省、温州市交给我们的艰苦而又光荣的任务。下一步,我市要走生态立市的发展路子,要以贯彻实施《乐清生态市建设规划》为主线,以落实“生态115工程”和“绿色千村”行动为抓手,把生态市建设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相结合、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倡导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相结合、与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相结合;实施“蓝天、绿水、碧海、青山、安静”五大工程;坚持城乡联动、工农联动和点面联动三个联动;突出抓好环境整治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垃圾处理厂等三块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工作运行、激励、投入、生态补偿和监督考核机制五条机制,纵深推进乐清生态市建设,构建和谐乐清。

明年是乐清进入生态市建设推进阶段的第二年,明年的生态市建设概括起来要做到“三个加强”,实现“三个提高”。一是加强综合整治,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抓好改善水环境、工业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生态经济发展水平。工业要抓好集聚,农业要抓好整合,生态治理要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特色。三是加强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政策调控力度。要把生态建设和发展生态经济等内容列入干部政绩考核中去,重点是在绿色GDP核算、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上下功夫,建立激励机制和考核结果公开制度。

市委书记黄正强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提高认识,真正把生态市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兼顾,处理好城镇和农村、发展与保护、生态和生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

(郑道福)

2005年乐清市水体环境质量状况

2005年度我市水域环境绝大部分地表水质与上一年持平。东北部山溪性河流水质尚可,基本符合Ⅲ类功能要求;平原河网地表水污染特征属有机污染型,水域污染的分布是以城市或城镇为主体向外扩散;上游和水库的水质较好,各水系经城镇中下游河段受污染严重,水质较差,部分河段水质严重恶化。

1、地面水水质状况

2005年,乐清市环境监测站对乐成、柳市、白象、虹桥、蒲岐等5个平原河网地表水监测点进行隔月监测,监测项目15项,取得有效数据537个。监测表明,五大集镇水质依然为有机污染型,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化学耗氧量等,水体溶解氧普遍偏低,各测点全年平均值超过地面水类标准限值,未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2、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乐清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4个饮用水源监测点进行隔月监测,监测项目15项,取得有效数据447个。监测表明,我市水库水质普遍优良,淡溪水库、钟前水库、白石水库、十八玍水库均为Ⅰ或Ⅱ类水质,都能满足功能要求。1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皆能满足功能要求。

3、入海河口水质状况

20054月,乐清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沿乐清湾14个陡闸测点水质进行监测,连续2天,共采集56个样,取昨782个数据。监测表明,大部分陡闸水全所测的氨氮、总磷、石油类、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表征有机污染因子超过Ⅳ或Ⅴ,未能满足功能要求。

(潘丽娜)

开展“一户一册一干部”挂钩结对活动

1217,乐清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项国忠带领局办公室人员赴仙溪乡进行“一户一册一干部”挂钩结对贫困户活动,送上慰问金33000元。这次活动是根据乐委发2005155号文件精神,我局共有66位干部分别与仙溪乡甸岭村、松山村的贫困户挂钩结对,并要求各帮扶结对人员每年给予贫困户500元以上的钱物扶持,为贫困户办实事;经常下村了解、帮助贫困户的困难,共同探讨、理清发展思路,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乐环宣)

环保局长接听市长专线电话

126下午130分,乐清市环保局局长陈利义带领局政策法制科、环境监察大队、“12369环境投诉中心负责人走进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咨询,采纳群众意见。

至下午5时,陈利义局长共接听电话12个,派员到现场处理案件4件,重新立案查处死灰复燃企业3家。

(陈园月)

乐成环境管理所参与法制宣传、投诉咨询活动

122,市司法局组织市环保局、规划局、土地局、公安局、工商局、计生局等单位在乐成镇闹市区街头举办法制宣传、投诉咨询活动,得到市民的热烈响应。

此次活动是为了隆重纪念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也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将于20063月开始实施作宣传。乐成环境管理所代表环保局参加了这次活动。

(林  梓)

局团总支赴虹桥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

121,乐清市环保局团部支组织团员赴虹桥与国家级绿色学校——虹桥文星中学师生一起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为虹桥文星中学的师生上有关环境监测课,并就虹河水质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就水质进行了化验与分析,使师生进一步了解当地水质现状,掌握实验操作技能,为该校今后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打好基础。

虹桥文星中学是我市唯一一所国家级绿色学校,也是我市一所省级生态监护站。保护母亲河——虹河是该校开展一系列环保活动重要的一项活动。

(团总支)

环保在行动

我局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污染源行动

为加强环境监管,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128日,乐清市环保局组织了16名执法人员开展突击行动,对我市一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温州市环保局派出5名人员进行督导。此次行动采取了高度保密措施,参加行动的执法人员全部上缴手机,严防行动消息泄漏。

执法人员分5组分别对大荆、虹桥、乐成、柳市和经济开发区、北白象等片区,分属电镀、化工、造纸等行业的37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是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可能存在的污染隐患。

检查中发现,北白象的一家造纸企业和大荆镇的一家造纸业企业有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批评和制止。这次突击检查对18家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分析;对其中6家明显超标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乐环监)

 

 

 

 

主编:项国忠  责任编辑:林树贞  徐海滨  电话(传真):057762570024